| 永善县招商局 永善县交通局 黄华镇人民政府关于黄华客运站融资招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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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10 10:01 文章来源:永善县招商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永善县招商局 永善县交通局 黄华镇人民政府关于黄华客运站融资招商公告
为推进黄华中心小城镇建设进程,规范镇内客运车辆营运秩序,经县农村客运站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对黄华客运站进行融资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黄华客运站位于朝阳街中段,占地2230平方米。现已建成了300平方米主体站房,1930平方米站场平整、挡墙、围墙、厕所等工程建设,完成总投资86.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40万元,缺口资金46.7万元。
二、招商方式:结合黄华实际,经研究,黄华客运站采用一次性买断经营权、使用权和产权的方式进行融资招商,以出资最高者获得。
三、招商金额:缺口资金46.7万元,上级补助需回收部份20万元,两项共计66.7万元为招商引资最低报价。
四、优惠条件:获得经营权的融资商享受永政发〔2007〕130号文件《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暨招商引资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即:在不影响客运站站场功能和不改变总体布局的前提下,经县交通局和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在客运站预留空地内修建占地面积200-300平方米的宾馆、酒店等服务性设施,土地使用权由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办理权属变更,投资商采取有偿使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金县级所得部份,除投资商新建宾馆、酒店、商场等土建工程不划拨外,其余部份由县人民政府全额划拨安排给投资商用于客运站公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商新建的宾馆、酒店、商场等房屋产权归投资商所有。
五、按规划设计未完工的工程,由投资商按规划设计完成方可投入使用。
六、报名条件:必须是能独立承担经济、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
七、报名时须交保证金18万元,于2008年元月16 日17:00前存入黄华财政所在信用联社开设的专户(账号: 0300025722203012 ),存入款项的时间以银行出据的进账单为准。
八、符合本公告要求并有意报名参与融资的单位和个人,持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在公告期内到黄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并索取相关资料。
九、报名时间:2008年 元月 10 日至2008年 元 月 16日止(每天8:00——11:00,14:30——17:30)。
十、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黄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朱 然
电 话: 0870——4553005
手 机: 13578020073 ,13638819196
此公告
二○○八年元月九日 |